[摘要] 宣化区委区政府在东大院棚户区改造中经过反复摸底、调查、研究后,结合东大院棚户区改造实际,制定并推出“共享”产权房这一新政策。
近日,宣化东大院棚改拆迁正在稳步推进中,东大院棚改区域内有许多小面积住宅,所获拆迁补偿款不足以购置新宅,为解决这一实际现状,同时贯彻“房为住不为炒”的精神,让民主有所居,宣化区委区政府在东大院棚户区改造中经过反复摸底、调查、研究后,结合东大院棚户区改造实际,制定并推出“共享”产权房这一新政策。
宣化区东大院拆迁居民难购安置房
据张家口房天下小编了解,根据全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经区政府批准,东大院列为棚户区改造范围,改造范围包括建筑街、建筑东街、朝阳街、朝阳街一道巷至九道巷、东风路、工农街、工农西街、先锋后街、先锋前街、红选路等,涉及3821户居民。
在东大院拆迁范围中,部分居民所居房屋为有证私产砖木结构平房,建筑面积为20平方米,按照补偿方案,选择回购共有产权定点安置房方式,可获得补偿款(不含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如下:被征收房屋价格4500元/平方米×20平方米=90000元;购房补贴:5018元/平方米×10%×20平方米=10036元;政策性补贴:1200元/平方米×20平方米=24000元;提前签约奖励:40000元(40日内签约);提前搬迁奖励:1200元/平方米×20平方米=24000元(40日内搬迁的),在不算自建房、装修和附属物等补偿费用外,可获得补偿款总数为188036元,安置房价格为5018元/平方米,可购买安置房面积为:188036元/5018元/平方米=37.47平方米。东大院安置房户型为50平方米和60平方米两种,对于这些拆迁居民而言,补偿款不足以购置新居,而“共享”产权房政策可以帮他们解决这一问题。
房屋产权如何”共享”?
据悉,被征收房屋补偿款(不含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与购买安置房价值相等的部分产权归个人所有,剩余部分按照直管公产住房计租管理,被征收人与政府共有该安置房产权。安置房户型为50平方米和60平方米两种。安置房室内进行简装修,具备基本入住条件。另外,日后被征收人可回购剩余产权,回购时价格按照现在定点安置房价格(5018元/平方米)折旧后计算。
依照宣化区的“共享”产权房政策,上述居民可以获得50平方米户型的安置房全部产权的74.9%,剩余的12.53平方米以直管公房标准收取租金。目前,宣化区直管公房(楼房)租金基数为3.4元/平方米/月,按照房屋使用面积收取。这样该被征收人每月需缴纳租金31.95元。
群众认可新政获赞
新政策的出台,立刻得到了被征收人的认可。在东大院棚改指挥部里,不少市民前来咨询新政策。据了解,截至11月20日,已有38户居民签约预定了这种共有产权方式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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