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12月张家口桥东姚家庄棚改地块发出公告,具体征收范围与补偿标准,如何划分?如何补偿?一起来看看!
2017年12月张家口桥东姚家庄棚改地块发出公告,具体征收范围与补偿标准,如何划分?如何补偿?一起来看看!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张家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具体规定,按照《宁远机场改扩建项目、姚家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经桥东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就姚家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二批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实施征收,公告如下:
征收项目名称
姚家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征收范围
东至中学路,南至茶榆路,西至政府西路,北至机场路;对四至范围内的房屋进行依法征收,集体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征收签约期限及登记地点
签约期限: 2017年12月14日至2018年3月13日
登记地点: 姚家庄镇姚家庄村棚户区改造工程指挥部
征收相关人
1、征收人: 桥东区人民政府
2、征收部门: 桥东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3、征收实施单位: 姚家庄镇人民政府
4、被征收人: 被征收范围内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补偿协议生效条件
协议签订后,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并将被征收土地权属证书等相关手续交予征收办公室。
各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可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 日内,向张家口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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