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宣化区“共享”产权房新政从11月11日实施以来,至12月17日共签约54户居民,受益居民多为东大院棚改拆迁居民。
宣化区在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按照“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积极破解困难群众住房难题,推出被征收人与政府“共享”产权的房产新政。即在征收房屋中,被征收人无力购买全部安置房产权的,以被征收房屋补偿款与购买安置房价值相等的部分产权归个人所有,剩余部分按照直管公产住房计租管理。据了解,该区从11月11日实施这一新政,目前已有54户居民签约预订了“共享”产权房。
宣化东大院拆迁面积之广,涉及居民之多,很多居民因房屋面积小,所获补偿款总额不足以购置新居,所以推出“共享”产权房,用以解决拆迁居民购置新居。所以,“共享”产权房首批受益人群为东大院的拆迁居民。
12月17日,宣化区东大院棚户区居民在观看一处新建楼盘模型。
12月17日,宣化区东大院棚户区居民在改造办公室签订“共享”产权房协议。
12月17日,宣化区东大院棚户区一对老两口高兴地拿着刚刚签订的“共享”产权房协议合影。
房屋产权如何”共享”?
据悉,被征收房屋补偿款(不含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与购买安置房价值相等的部分产权归个人所有,剩余部分按照直管公产住房计租管理,被征收人与政府共有该安置房产权。安置房户型为50平方米和60平方米两种。安置房室内进行简装修,具备基本入住条件。另外,日后被征收人可回购剩余产权,回购时价格按照现在定点安置房价格(5018元/平方米)折旧后计算。
依照宣化区的“共享”产权房政策,上述居民可以获得50平方米户型的安置房全部产权的74.9%,剩余的12.53平方米以直管公房标准收取租金。目前,宣化区直管公房(楼房)租金基数为3.4元/平方米/月,按照房屋使用面积收取。这样该被征收人每月需缴纳租金31.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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