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省住建厅发布通知称,自2018年5月10日起,缴存职工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不再作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等个人业务的要件。 可通过这些方式留存身份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理相关个人业务时,不再要求缴存职工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可通过拍照、扫描等方式留存身份信息,并归入业务档案。 近日,张
近日,省住建厅发布通知称,自2018年5月10日起,缴存职工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不再作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等个人业务的要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理相关个人业务时,不再要求缴存职工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可通过拍照、扫描等方式留存身份信息,并归入业务档案。暂不具备条件、确需留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由管理中心扫描打印或复印,不得收取缴存职工费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加强与当地政务信息共享主管部门联系协调,充分利用人口信息库共享核验手段,尽快实现对缴存职工身份信息查询共享、系统调用和对比核验,切实减少缴存职工办理业务提供的材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进一步梳理业务办理流程和办理要件,抓紧开展相关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并在业务办理网点显著位置设立宣传牌、公告栏予以明示。
近日,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开展住房公积金“月冲还贷”业务,也就是说是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将可以直接用于偿还公贷啦!详情↓↓↓
开通“月冲还贷”服务通道
为更加便捷缴存职工还款,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创新服务举措,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月冲还贷”业务。
“月冲还贷”是一种月冲还款方式,是指每月直接从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方法。具体办理由借款人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部门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冲还公积金贷款协议》。
此前缴存职工在偿还公积金贷款时,必须在每月的还款日前,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帐户存入足额应还贷款数额,以确保正常还款。现在该业务的实行,可以直接使用其公积金帐户内余额偿还其公积金贷款,职工无需每月再到银行办理还款。
该业务的开通,将大大减轻还贷人的现金还款压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是积极推进“互联网+公积金”计划的一项利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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