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月31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严防严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强化建筑工地开复工、建筑与房地产企业复业管理的通知》。
1月31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严防严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强化建筑工地开复工、建筑与房地产企业复业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为确保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建筑工地开复工管理,严控建筑工地开复工时间,全省所有建筑工地开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建筑工地开复工应报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不得擅自开复工。加强建筑工地人员管理,建筑工地开复工前后,对返工人员做好健康情况管理工作。强化建筑工地防控措施,要按照属地政府何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加强建筑工地秩序维护,配合当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建筑企业与房地产企业复业管理,严格落实各类防护措施,尽量减少人员流动,2020年2月9日24时前全省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对外开放商品房售楼部(案场),各类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对外开放门店,暂停人员聚集类活动。
以下为通知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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