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规范经开区房地产市场销售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利益,推进经开区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健康平稳、有序发展,现公告如下
张家口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未取得“预售许可证”
的房屋不得违规销售的
公 告
为进一步规范经开区房地产市场销售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利益,推进经开区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健康平稳、有序发展,现公告如下:
一、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销售,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提供经纪服务,不得发布有关房源信息。
二、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属于违规行为。广大市民在购买商品房时,应现场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所销售的房屋项目是否办理了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向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该项目办理五证的办理情况。
三、目前,我区已经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低价预售其所开发建设项目的商品房,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
我局提醒广大市民,购买任何未取得五证的商品房风险极大,不但助长违规销售行为,而且购房人的自身权益也无法得到法律保障,造成的损失要个人承担,故此,请广大市民不要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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