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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字当头!建立物业红黑名单、严格落实贷款制度、严禁“商改住”…

——————2021年张家口楼市年中白皮书政策篇

张家口房天下  作者:小瘦子  2021-07-22 09:56

[摘要] 时光荏苒,恍惚间2021年已经过半。上半年,在"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政策大环境下,中央就房地产市场密集发声,严格落实"房住不炒"的政策主基调。

时光荏苒,恍惚间2021年已经过半。上半年,在"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政策大环境下,中央就房地产市场密集发声,严格落实"房住不炒"的政策主基调。

同时强化城市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多策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于张家口房地产市场而言,在“房住不炒”的大背景下,整体趋于平稳状态。

张家口房天下为您汇总2021年1-6月楼市相关政策。

政策、动态:

一、釜底抽薪!房贷“两道红线”来了!

“稳”字当头!建立物业红黑名单、严格落实贷款制度、严禁“商改住”…

2021 开年,央行和银保监会重磅出招: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这份《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于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行。

红线一:房地产贷款占比。

大型银行不得超过 40%,中型银行不得超过27.5%,小型银行不得超过 22.5%,县域农合机构不得超过 17.2%,村镇银行不得超过12.5%。

红线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

大型银行不得超过 32.5%,中型银行不得超过20%,小型银行不得超过 17.5%,县域农合机构不得超过 12.5%,村镇银行不得超过 7.5%。

二、住建部发通知: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

“稳”字当头!建立物业红黑名单、严格落实贷款制度、严禁“商改住”…

1 月 5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政法委、中央文明办等 10 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从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发展生活服务业、规范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等 6 个方面对提升住宅物业管理水平和效能提出要求。

三、中国银保监会:严格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

1月26日,2021年中国银保监会工作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引人关注的是,会议提出,要毫不松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严格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和重点房地产企业融资管理规定。继续做好不良资产处置。加快推动高风险机构处置。完善重大案件风险和重大风险事件处置机制。加大对非法金融以及“无照驾驶”打击力度。积极防范外部风险冲击。

四、住建部:监控 22 个热点城市,2021 年发布住宅用 地 公 告 不 能 超 过 3次

“稳”字当头!建立物业红黑名单、严格落实贷款制度、严禁“商改住”…

包括北上广深 4 个一线城市,南京、苏州、杭州、厦门、福州、重庆、成都、武汉、郑州、青岛、济南、合肥、长沙、沈阳、宁波、长春、天津、无锡 18 个二线城市。(拟参考名单,最终名单待确定)

五、上海摇号买房将优先满足无房家庭

2月6日,上海新一轮楼市调控新规落地,简称“沪十条”。此次新规推出计分制,用于满足“无房家庭”自住购房需求。购房人在认购之后将获得一个积分,此积分为综合家庭、户籍、拥有的住房状况、5年内在沪购房记录以及在沪缴纳社保得出,并将以摇号人数比房源多30%的原则按积分高低排序,最终选取公证摇号选房人员名单。

六、房屋征收补偿新规执行,原则上限时六个月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2 月 22 日,北京市住建委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并从即日起执行。新规明确,区政府原则上应自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补偿决定。

原则上限时六个月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新规首先明确了征收补偿决定工作流程。

七、农业农村部:严禁城里人用农村宅基地别墅和私人会馆等

2月22日,国新办举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布会,以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其中,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兼中央农办秘书局局长吴宏耀于会上表示,严格禁止城里人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等,也不能以各种名义强制农民退出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要确保改革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向前推进。

八、南京出台新审查办法 再强调严禁“商改住

3月10日,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建设联合审查办法》的通知,4月9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强调,未经批准擅自将非住宅建筑改为住宅、酒店式公寓的,可直接不予受理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或消防验收备案。

九、重磅!两会报告再提房地产 2021年楼市发展稳了!

“稳”字当头!建立物业红黑名单、严格落实贷款制度、严禁“商改住”…

两会报告再提房地产!

【报告原文】

◆ 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 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65%,发展壮大城市群和都市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十四五”时期)

◆ 政府投资更多向惠及面广的民生项目倾斜,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提升县城公共服务水平。

十、住建部: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 保障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求

经国务院批准,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20家部门印发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4月2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负责人潘伟表示,这次发布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在保障基本住房需求方面,明确了公租房保障、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三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求。

十一、多部门: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不超3个月

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提出规范住房租赁经营行为,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意见》提出,加强从业管理。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企业,以及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的自然人,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其名称和经营范围均应当包含“住房租赁”相关字样。

十二、防止以等名义炒作房价

2021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相关会议。

会议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供给,防止以等名义炒作房价。 近一年来,部分热点城市以“”等概念进行炒作,助推了房价的上涨。 在当前内外部经济环境下,以“”概念为先导的房价炒作具有较大的经济风险。基础教育事关公平与国家长远发展,不应该成为炒作对象。 政治局会议提出防止以等名义炒作房价,切中时弊,对于遏制当前房地产结构性炒作具有积极意义。

十三、房地产税落地迎加速信号,将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

5 月 11 日,4 部门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会议提到,将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优化房地产税制,既能让住房回归居住本性,又能调整房地产业定位,改变城市经济发展过度依赖房地产业,这对实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是一个更长效的政策,影响也更为深远。

十四、十四五纲要:租赁市场新政频出,租售同权才是解决问题的症结

针对住房租赁市场的相关政策频出,相关部门纷纷在市场、金融、户籍、土地、法律等方面发力,助力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在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方面,“十四五”规划纲要指出,要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有力有序扩大城市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租金监管方面,《意见》明确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在商业银行设立资金监管账户,在发布房源信息时,应当同时发布资金监管账户信息。

住房租赁产业研究院院长赵然表示: 如今,虽然多数城市出台了租房补贴、便利落户、提供人才租赁住房等新政,但租售同权才是解决问题的症结。

十五、住建部:控制县城建筑密度 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文件显示,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鼓励新建多层住宅安装电梯。

县城新建住宅不超过18层。确需建设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应严格充分论证,并确保消防应急、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到位。

十六、银保监会:坚决遏制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苗头

6月1日,银保监会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监管重点工作。银保监会统信部副主任表示,前期针对一些城市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的苗头,银保监会会同住建部、人民银行采取措施,保持监管的高压态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十七、8月起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空间停放电动车 罚1万元

6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其中提到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等地停放电动车或充电,拒不改正的个人,可处以1000元罚款,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河北政策、动态:

一、河北省: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全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升农村承包地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提出强化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不将承包地打乱重分,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机制,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

意见提出,维护承包经营合同和证书的法律效力和法定权威,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流转、权利及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担保等权能,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民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石家庄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补偿方案有调整

6月22日,近日,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石家庄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通知显示,对认定为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的旧城区改建项目,各区政府应征求区域内居民改造意愿,居民支持改造率达到90%以上的项目可申报房屋征收计划。

三、河北等7省市土地出让金划归税务部门征收

6月4日,财政部网站发布《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选择在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省(区、市)为单位开展征管职责划转试点,探索完善征缴流程、职责分工等,为全面推开划转工作积累经验。

自2021年7月1日起,选择在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省(区、市)为单位开展征管职责划转试点,探索完善征缴流程、职责分工等,为全面推开划转工作积累经验。暂未开展征管划转试点地区要积极做好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划转准备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征管划转工作。

四、河北:四种情形不予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河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明确,有以下四种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一是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二是2009年以来(不含审批当年)市、县区域内平均供地率低于65%的;三是各类开发区、城市新区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的;四是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连续两年未完成方案安排的年度实施计划的。

五、新建住宅同步配建设施 河北省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

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到2021年底,社区智慧安防设施及系统建设完成率达到100%;到2023年,60%的既有居住社区基本补齐设施短板;到2025年,既有居住社区基本补齐设施短板,新建居住社区同步配建各类设施,城市居住社区环境明显改善,地级及以上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显著提升。

六、河北房地产项目交付前要进行绿色建造效果评估和检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绿色建造技术导则(试行)》(简称《导则》)。为做好《导则》推广应用,进一步推动河北绿色建筑发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向各市相关部门转发《导则》,并要求各地明确绿色建造工作目标,做好建筑工程绿色策划,强化工程设计源头把控,推动绿色施工建造方式,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七、河北省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住房安全

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我省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长效机制,对动态新增危房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改造,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率100%,所有农户不住危房。

八、河北省《城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管办法》5月1日起施行

4月24日上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河北省城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管办法》进行解读。《办法》指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后,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应当指导和协助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根据居民意愿和项目实际情况,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可参照《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办法》还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违反合同约定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九、张家口市物业管理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张家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5号

《张家口市物业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4月14日张家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并于2021年5月28日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6月18日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举办《张家口市物业管理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一起来看看重点↓↓↓

(一)关于政府及部门职责。针对相关部门对物业管理的职能分工较为宏观的问题,明确了市县两级主管部门、各物业管理相关部门等职能部门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工作职责,细化了市、县(区)、街道乡镇和居委会四级分工,为妥善解决因物业管理产生的矛盾纠纷提供制度支撑;为坚持和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就如何突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党建引领作用作了规定。

(二)关于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参照北京市等地的做法,对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相关内容作了规定。一是设置了相应条款,明确了全体业主的共有区域范围;二是为使《条例》中业主的权利义务更加清晰,设置条款明确规定了业主的权利义务;三是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范围及表决程序进行了规定;四是对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的丧失及禁止实施的行为进行了规定;五是考虑到我市目前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设置了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规定。

(三)关于物业管理服务。针对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就交纳物业费时常发生矛盾纠纷的热点问题,《条例》进行了具体规定,并设置了相应罚则进行制度保障;根据国家对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定价的要求,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作了规定,同时为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规定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物业服务信用评价制度。

(四)关于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水、电、气、热以及通讯等专业设施设备的维修作了专门规定,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同时为了防止物业管理区域发生突发事件时出现失管状态,作了建立应急物业服务机制的规定,同时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责予以明确。

申明:本报告仅作提供资料之用,数据分析结果仅供参考,如对数据有异议,请联系张家口房天下进行沟通。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的意见不构成任何投资买卖建议。如需引用,请增加“由于统计时间和口径的差异,可能出现与相关政府部门最终公布数据不一致的情形,最终以政府部门权威数据为准”的提示。

“稳”字当头!建立物业红黑名单、严格落实贷款制度、严禁“商改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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