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张家口特价房>  正文

手机看新闻

小区业委会作用大,但万万别让这8种人混入,否则后患无穷!

张家口特价房2020-04-10 11:05:52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居住环境和小区物业服务的追求越来越高,随之而来的矛盾纠纷也愈发增多。物业和业主之间总是会产生这样那样的矛盾,这个时候很多业主就想到与其让物业不作为,还不如自行成立业主委员会管理小区,这样不仅仅能解决业主和物业的矛盾,还能让业主有更多的自主权利。

但是,业主自行管理小区是个新生事物,很多人并不是十分了解,今天小编就带着大家一起来认识一下到底什么是业主委员会?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真的有用吗?你家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了吗?

什么是业主委员会

其实现在很多小区都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一般会通过选举的方式产生一个小团体,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与义务

知道了到底什么是业主委员会,很多业主好奇了,自己小区怎么没有这样的机构,其实如果物业足够尽职尽责并不需要成立这样的机构来监督,可是如果物业不作为,业主们是有权利组织起来成立业主委员会来监督物业的,甚至可以要求替换不作为物业,从新找新的物业来管理小区日常大小事务。那么业主委员会到底能够做什么?有啥权利和义务,小编简单给大家盘点一下。

①业主委员会权利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

(5)监督公共建设、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6)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7)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②业主委员会的义务

(1)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3)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4)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

(5)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

看过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不少人觉得终于有人能治得了物业了,但是别高兴的太早,并不是所有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就会朝着好的方向发展,相反有些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情况更糟糕,以前起码物业还会定期打扫小区的公共卫生,自从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的卫生条件更差了,甚至有的业委会利用管理权收受贿赂,出卖业主利益;有的利用小区的广告、停车资源等私自牟利,甚至侵贪小区的专项维修基金.....所以对业委会成员的人选,仍需要有一定的要求。千万别让这8种人混入,否则后患无穷

1、不履行业主应尽的义务,长期拖欠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起诉后,想通过变身业委会成员与其作对,这种人品行不端,善于制造和激化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的矛盾,擅长搬弄是非;

2、本身没有正当职业或稳定收入,想通过担当业委会成员的职务,向物业公司索要各种好处或减免物业费的;

3、想私分侵占公共或欲在物业企业得到一份薪水的;

4、不懂得也不了解物业公司职责范围和管理流程,不能容忍物业管理过程中正常出现的问题;无端干扰其正常运作、干涉其具体业务的;

5、将开发商遗留的工程质量问题怪罪于物业公司,恶意煽动不满情绪的;

6、将行政职能部门(公安、城管、供水、供电等部门)负责的事,强加到物业公司,解决不了就心生怨恨的。

7、个别业委会成员本人或亲属想参与物业企业经营进行牟利的;

8、经不住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与不法分子的相勾结,充当黑物业的抢盘手,搞垮现有物业企业的。

综上所述,业主委员会的委员不仅拥有权利,也需要对业主承担义务,而身为业主不管是物业还是业主委员会,当他们不作为的时候我们都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利益,希望这篇可以给大家一些指导和建议,如果你觉得文章还不错的话欢迎转发收藏,如果你们小区有哪些物业不作为,业主委员会徇私枉法的做法也可以在评论区尽情的吐槽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精彩评论(0)

回复还可以输入200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