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在我市最繁华的红旗楼地段又现一则拆迁征收公告,征收范围在哪?征收期限又是多会儿?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政府关于《探机北大院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部分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张家口市、桥东区的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棚户区改造的要求,桥东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探机北大院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部分房屋实施征收。现将征收决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探机北大院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部分房屋实施征收。
二、征收范围:东至:北大院一期空地;南至:探机厂26号楼前平房;西至:建国路;北至:上东红郡;
三、具体门牌号:建国路付3号(医药公司1—6号家属楼);红旗楼北宿舍1号;红旗楼北区(张家口旭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红旗楼北宿舍84排13号、付84排12号、14号、付14号;探机厂25、26号家属楼;
四、征收部门:张家口市桥东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五、征收实施单位:红旗楼街道办事处
六、征收期限:2018年2月23日-2018年4月22日
七、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应当按照本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规定,签订补偿协议。被征收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公告之日起,征收范围内一律不允许改建、扩建、新建、分户等其它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桥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桥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3日
根据征收公告内容,张家口资讯网制作了大致的拆迁范围:
(注:具体征收范围以公告为准,此图谨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