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区房地产市场秩序,提高中介服务水平,促进房地产中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开展了中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责令39家未备案中介机构到住建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办理中介机构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2.公司章程
3.法人和股东身份证
4.场地证明及租赁合同
5.税务登记证和开户许可证
6.收费标准
7.房地产经纪人、经纪人协理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
8.持证人员聘书及劳动合同(经人社局鉴定)
9.房地产经纪人社保证明
10.房地产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证及身份证
11.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人)登记证书(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打印)
12.注册房地产经纪人查询结果及信用档案
以上提交资料必须以A4复印纸格式打印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
住建部门提醒
广大市民朋友,在选择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前,应先查看该机构的《营业执照》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签订合同时,认真研究合同条款,全面了解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违约责任是否明确。自己的主张须通过合同或补充协议予以明确,对方的口头承诺也应在合同文本中予以明确。向经纪(中介)机构付款时,应索要正式发票或收据。
下花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举报投诉电话:5055328
(来源:福地下花园)